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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考试监狱劳教:基础知识(四)

2017-06-21 17:16:49 北京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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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

  罪犯的法律地位是指罪犯作为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服刑期间依法应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一)罪犯是人

  (二)罪犯是公民

  (三)罪犯是犯了罪的公民

  罪犯的权利义务:

  (一)罪犯权利和义务的特定性

  (二)罪犯权利的不完整性

  (三)罪犯义务的刑事强制性

  (四)罪犯权利和义务的可变性

  我国罪犯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生命权和健康权

  (二)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权

  (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四)婚姻家庭权利

  (五)政治权利

  (六)宗教信仰自由权

  (七)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八)申诉、控告、检举及诉讼相关权利

  (九)其他权利

  我国罪犯权利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物质保障 (二)制度保障 (三)组织保障 (四)司法保障 (五)监督保障

  我国罪犯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

  (二)遵守监规纪律的义务

  (三)服从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的义务

  (四)有劳动能力的罪犯,有参加劳动的义务

  (五)接受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的义务

  (六)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七)维护正常改造程序,自觉接受改造义务

  (八)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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