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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军转干考试法律知识:备考知识点汇总(5)

2014-01-06 09:35:38 北京军转干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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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E.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

  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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