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按照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安排,近日将组织公开招考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安排,近日将组织公开招考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经我区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考生笔试情况,招考人数和面试人数比例为1:3,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报考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的考生,取得笔试成绩后,均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室
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证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需携带:(1)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并加盖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公室)公章;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校级成绩主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需携带:(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
(6)《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3.驻区部队随军家属
需携带:(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干部家属调京工作申请表(或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原件、复印件;
(5)军官本人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6)《房山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五、注意事项
考生请在资格复审后,将上述材料交至登记处领取《面试通知单》方为资格复审成功。资格复审合格者将于6月18日(周二)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 69372464 69370203。
注:1.居住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年限等内容。
2.报考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的考生,按照军官立功受奖情况享受加分,具体标准是:
(1)荣立一等功或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加20分;
(2)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10分;
(3)荣立三等功加5分;
(4)荣获国际荣誉加20分。
多次立功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计入总成绩。
北京市房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编辑:J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