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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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报考

  •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年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个人素质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 工作能力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工作经历

    详见岗位要求工作经历

  • 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其他

    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学历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 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

  • 在读的非应届生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 在职公务员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曾因犯罪受过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 曾被开除公职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 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

  •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北京公务员报考注意事项

户籍要求年龄计算方式应届毕业生限定特殊人群报考

(一)户籍要求

2023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仍然对户籍进行了一定限制,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户口:

1、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1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年龄计算方式

时间节点的计算,以年度公告内规定时间为准,具体到年月日。一般该年度北京公务员报名第一天所在月份日期,为年龄计算起始和截止月份日期。

例如:2023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年龄计算为: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限定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四)特殊人群报考

1、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2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

3、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2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