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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2)

2020-12-18 10:54:38 北京医疗卫生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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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5)社会人员须提供存档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二)笔试

  笔试工作于2021年1月中旬进行,时间、地点以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1:5的,按照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于2021年1月下旬通过数字东城官方网站(http://www.bjdch.gov.cn)对外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工作于2021年2月上旬进行,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的人员按照各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应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需过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需求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30%(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将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结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将通过数字东城官方网站(http://www.bjdch.gov.cn)对外公布。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在所有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委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数字东城官方网站(http://www.bjdch.gov.cn)对外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五)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八)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关于岗位需求、申报条件等相关内容请咨询各单位报名电话详见《需求情况表》(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64050487(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64050401(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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