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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考试常识热点:常考的法律知识

2020-02-11 10:22:34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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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遗产继承

  出自《明星大侦探》最经典最高能的第二季第七期《恐怖童谣(上)》。在此案中,为了争夺F国(故事情节设定的国家,实际不存在)最大富豪甄公爵(NPC角色)的遗产,几个心怀不轨的人聚到了一起,其中一人用了精妙的手法杀害了甄公爵。F国的继承法详细规定了遗产继承顺序。

  那么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甄公爵的遗产应该怎样处理?

  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小贴士】继承权的丧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在本案中,如果是甄公爵的继承人之一为获得遗产,故意杀害了甄公爵,那么他就丧失了继承权。

  二、共同犯罪&紧急避险

  出自《明星大侦探》第四季第五期《天堂公寓》。在此案中,出现了极为复杂的作案关系。B列出计划要杀A,A知晓计划后将计就计准备干掉B,但却错迷晕了甄东东(NPC角色),然后把甄东东伪装成自己,借B的手杀掉甄东东。

  由于本案的特殊性,侦探欧吃吃(王鸥饰)求助了法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王莹。王教授解释:“A虽然没有亲手杀害死者,但也实施了杀害行为,A的行为不构成间接故意杀人。同时,按照刑法上的法定符合说理论,B的行为也属于故意杀人既遂。由于B杀A的计划设定在K时刻,对A来说这不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也不是正在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危险,所以A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因此A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A和B之间没有共同的犯意沟通,所以他们也不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1. 二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两个人都必须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2. 共同:犯意联络。各共犯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要求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的行为实为一个整体,共同作用于危害结果,各共犯人的行为于危害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3. 故意:主观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紧急避险

  第一期中我们介绍了正当防卫,这里我们来介绍一下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遭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小贴士】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例题

  1. (单选)甄行(13岁)与甄大(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甄行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处理正确的是( )

  A. 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乙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B. 不成立共同犯罪,由甲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C. 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乙为主犯

  D. 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甲为主犯

  【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里的二人指的是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两个人都必须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在本案中,由于甄行(13岁)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由甄大(18岁)独立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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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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