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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招1428人简章(7)

2019-05-14 14:14:0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微信领资料 ○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2019内蒙古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招1428人简章(7)北京人事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内蒙古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招1428人简章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十)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由报考职位所属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盟市所在地公立综合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过渡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过渡资格空缺的职位依次进行递补。具体方法为:对于未列入考核范围且未参与第二轮调剂补报的人员,所报考职位出现空缺,按照报考该职位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加权总成绩进行递补;对于未列入考核范围参与第二轮调剂补报的人员,报考的第二轮调剂补报职位出现空缺,按照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进行递补,此类人员不得参与第一轮报考职位的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确定过渡人员

  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党组结合考核、体检情况提出本院及所辖各院拟过渡人员名单。

  (十二)公示

  1.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及用人单位公示拟过渡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设在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及用人单位。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过渡的,各院办理过渡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过渡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过渡资格。

  (十三)备案

  公示结束后,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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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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