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每日一练(9.9)由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北京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每日一练的内容请关注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北京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1.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 )。
A.大学教授张某
B.退休公务员李某
C.户籍警察赵某
D.刑满释放人员丁某
2.《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
A.采用的生产技术
B.采用的科学成果
C.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D.采用的经营方式
3.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生产者
B.各种动产
C.监督管理机构
D.不动产
4.在我国,下列所得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保险赔款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偶然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5.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土地使用权
B.知识产权
C.劳务
D.实物
1.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C
解析:
商业秘密可能是技术信息、经营方式、或者是经营信息、科学成果,其共性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故正确答案为C项。
3.答案:ABC
解析: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从空间上说,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活动,包括销售进口商品。从主体上说,该法适用于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和消费者以及监督管理机构。从客体上说,该法适用于各种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4.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个人所得的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5.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只有普通合伙企业才允许劳务出资。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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