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每日一练(8.24)由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北京公务员考试,经济常识,每日一练的内容请关注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北京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1.张某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本人也受伤住院,该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A.不可解除
B.可以解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解除
C. 可以解除,在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解除
D.可以解除,在事故发生后可以随时解除
2.下列属于老师上课用的劳动资料的有( )
A.多媒体设备
B.教室
C.粉笔
D.学生
3.同工同酬:《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下列属于同工同酬的一项是()。
A.某服装厂给予女性职工的报酬低于男性职工
B.小王是超市保安,上个月其收入跟保洁员一样
C.40岁的老张和21岁的小李都是某厂流水线上的工人,每月收入一样
D.中秋节某公司员工都获得了500元的节日慰问金
4.下列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我国已经颁布施行的《劳动法》属于()。
A.行政法
B.社会法
C.经济法
D.民法
1.答案:B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第3项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张某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因此该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第42条又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该企业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需在规定医疗期满后方可解除。综上所述,B为正确选项
2.答案:ABC
解析: 劳动资料:是指人用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一切物质资料的总和,包括生产工具、土地、建筑物、道路、运河、仓库、机器、设备、厂房等。很明显老师上课用的劳动资料,是影响和改变学生的一切物质资料。即多媒体设备、粉笔、教室等。D项学生是老师的劳动对象,故排除。选择ABC。
3.答案:C
解析: 题干中的点包括从事相同的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的劳绩,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A选项具有性别歧视。B选项不是从事相同的工作。D选项是慰问金,而不是劳动报酬。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4.答案:B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5.答案:B
解析: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法、计划和产业政策法、国有企业法,等。这些现代法律主要是解决经济规划、环境保护、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性的问题。这些法律既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因此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家在公法和私法之外,就有了“社会法”的提法。我国现行的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从法律属性来说,《劳动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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