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招警考试

您当前位置:北京人事考试网 > 北京公安招警考试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法定公文的种类

公共基础知识:法定公文的种类

2017-10-11 16:10:49 北京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公共基础知识:法定公文的种类由北京公安招警网提供:更多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定公文的内容请关注北京公安招警网/招警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公安招警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点击查看:招警考试辅导课程

  法定公文的种类是公共基础知识中比较爱考察的一个内容,本文就法定公文的种类以及定义加以重点介绍,以便于大家备考。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法定公文的种类一共有15种。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在公基的考试中,关于公文文种的考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考察概念,比如: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的是( )。

  A.公告  B.通报  C.命令  D.函

  还有一种考察方式是通过案例题的形式来考察,比如:某高中给供电局写了一个公文,希望供电局在周末节假日正常给学校供电,便于考生高考复习,所使用的文种应该是( )。

  A.通知  B.命令  C.请示  D.函

  以上两个题都是直接考察法定公文种类的题,第一题选择B。第二题选择D。所以要求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对公文的种类及定义比较熟悉才行。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公安招警考试信息汇总|备考咨询

  面授课程--招警笔试面授课程|招警面试面授课程

  在线课程--招警笔试在线课程|招警面试在线课程

  图书教材--招警笔试图书教材|招警面试图书教材

  华图在线APP--全年模考|30W+题库|看视频 刷题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