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 朝阳区 |
所属 | 朝阳区 |
单位名称 | 朝阳区朝外街道办事处 |
职位名称 | 司法助理员 |
主管部门 | 司法所 |
"单位性质" | 中国共产党机关 |
单位层级 | 区县及以下机关 |
职位简介 | 负责辖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辖区“两劳”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协助上级司法部门,搞好辖区缓刑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
招考人数 | 1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要求" | 法律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其它条件"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否 |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1:3 |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考生咨询电话 | 85613597 |
单位网站 | http://rsj.bjchy.gov.cn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