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 朝阳区 |
所属 | 朝阳区 |
单位名称 |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职位名称 | 财务管理 |
主管部门 | 综合办公室 |
"单位性质"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单位层级 | 区县及以下机关 |
职位简介 | 负责院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
招考人数 | 1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要求" |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其它条件" | 持有会计证,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统分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否 |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1:3 |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考生咨询电话 | 64339117 |
单位网站 | http://rsj.bjchy.gov.cn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