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代码 | 朝阳区 |
所属 | 朝阳区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
职位名称 | 检察业务职位 |
主管部门 | 检察业务部门 |
"单位性质" | 检察机关 |
单位层级 | 区县及以下机关 |
职位简介 | 从事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及其他检察业务工作。 |
招考人数 | 3 |
学历要求 |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
学位要求 | 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要求" | 法学专业(不含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和民族学类等专业)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其它条件" |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2.研究生通过英语六级,本科生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其他外语语种通过相应等级。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1:3 |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考生咨询电话 | 59553136 |
单位网站 | www.bjjc.gov.cn |
备注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以法学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