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 | 朝阳 |
系统分布 | 检察机关 |
部门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
用人司局 | 检察业务部门 |
职位名称 | 检察业务4 |
职位代码 | 622618407 |
职位简介 | 从事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工作。 |
招考人数 | 1 |
学历 |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
学位 |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专业 | 不限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两年以上(含两年)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咨询电话 | 010-59553155 |
备注 | 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以法学专业知识为主,侧重于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经济法学;2.考生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证明材料。 |
其他条件 |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