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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新规】保健药品不得纳入医保 “史上最严固废法”实施(2)

2020-09-01 14:41:43 北京人事考试网 //bj.huatu.com/ 文章来源:人民网

  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

  国家鼓励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已经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可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等信息、开展线上售票,按照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并提供运输服务的班车客运运营方式。

  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降低

  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删除了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地方性新规

  广东:明确教师惩戒学生界线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将自9月1日开学日起施行,明确教师惩戒学生界线——可适当管束、惩戒,但不得辱骂、体罚、侮辱人格尊严。条例还针对校园欺凌防治、校外实习安全等师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作出新规定。

  教师教育惩戒权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的职权。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条件必须是学生做出了违反学校安全规定的行为。

  行使教育惩戒权应该遵守先制止、批评后惩戒的程序,行使惩戒权是教师的自主选择,惩戒的措施要与学生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不得用体罚作为教育惩戒措施。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的,由其监护人陪同在学校进行专门法治教育。

  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园以及周边安全区域内有携带管制器具、打架斗殴、欺凌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采取措施保护、帮助受伤害者,通知学生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并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安徽:采用不当方式实施家庭教育将被依法处理

  7月31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加强亲子陪伴,提高亲子陪伴质量。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其所在单位、未成年人就读学校(幼儿园)、妇女联合会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予以劝诫、制止、批评教育;对因采用暴力等不当方式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深圳:创设定时定点垃圾投放制度

  7月17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并创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住宅区楼层撤桶制度,规定“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除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外,住宅区公共区域(含地下公共空间)不得设置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

  广西南宁:不佩戴安全头盔将被罚款

  5月2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现场交验车辆。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补领或者换领车辆号牌、行驶证前,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条例》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已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违反条例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处二十元罚款。

  陕西西安:“摩的”非法载客最高罚5000元

  《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违反规定的,依法扣押车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非法载客三次以上的,上下班高峰期在火车站、商场、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非法载客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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