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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财务管理  详细信息
职位代码 朝阳区
所属 朝阳区
单位名称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职位名称 财务管理
主管部门 综合办公室
"单位性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单位层级 区县及以下机关
职位简介 负责院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招考人数 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其它条件" 持有会计证,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统分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1:3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取得相应学位
考生咨询电话 64339117
单位网站 http://rsj.bjchy.gov.cn
备注
免责声明: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信息作为报名参考,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