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21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请接到资格审查电话通知的考生(5月19日-20日由补录机关电话通知)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形式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提交审查材料,请考生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发送至补录机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二、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网上下载的笔试成绩通知书; 3.本人身份证;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 5.本人签字的《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2);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对于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