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据4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4月25日至5月1日,我国迎来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自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关于实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方法”的规定》以来,职业病目录已进行过3次较大调整,疾病种类从14种增至132种。 【综合分析】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广泛应用,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得更为多样、复杂,职业危害因素不断“上新”,专业人士呼吁,应适时、灵活、适度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关注新职业、新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建议在重视职业病物理、化学致病因素的同时,重视精神性致病因素等。这些呼声和建议都是对提升职业病防治质量的期许。 回应公众关切,密切关注新职业、新职业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