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台联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人公告由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内容请关注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如有问题也可点击联系各校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以下简称全国台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台声杂志社是全国台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出版中心、新媒体中心、办公室三个部门,编辑出版的《台声》杂志是中国大陆第一份由台胞主办的刊物。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北京市(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京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全国台联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3日下午5点前,按要求将有关报名材料(附表2)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全国台联门户网站(http://tailian.org.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全国台联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全国台联门户网站。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全国台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全国台联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全国台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全国台联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全国台联人事处负责解释。
工作联系电话:010-58120052(工作日期间)
工作监督电话:010-58120102
指定报名邮箱:tlrenshichu@163.com
全国台联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全国台联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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