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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碎片化知识19: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022-03-16 16:37:00 北京教师招聘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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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

  2.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我国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日积月累·单选】蒋老师向学校要求参加进修培训,以便提高教学能力。蒋老师的做法是( )。

  A.影响学校的秩序 B.给学校出难题

  C.行使教师权利 D.履行教师义务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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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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