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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一秒区分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

2021-10-27 10:42:04 北京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甘肃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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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们前面教大家认识了绑架罪,今天带大家认识两个新的罪名,就是长得很像的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虽然长得很像,但刑法既然把这两个罪名分开规定了,那肯定有各自不同的地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到底哪里不同。

  首先,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从概念上看这两个罪在客观方面没有区别,都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产挪归个人使用了,但大家仔细看这两个罪在主体方面的表述,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这两罪除了犯罪主体的身份不同之外其他要件都是一样的,导致这两个罪既容易区分,又容易混淆,重点在与犯罪主体的身份。那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哪些呢?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我们通过一道题进一步区分一下这两个罪。

  【例题】

  【单选】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B

  【解析】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他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话则构成挪用资金罪。

  总之一句话,这两罪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把握好这一点的话很快就能辨别出来了。这也是准确区分刑法分则各罪很有效的一个方法,希望大家能够掌握。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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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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