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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考行测备考技巧之总结归纳法

2021-07-29 11:30: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微信领资料 ○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上海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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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好,公务员考试里有一个模块是常识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公共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人文、生活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及其应用能力,此模块内容繁杂,得分率不太高,让很多考生都非常头大。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常识应用能力模块的总结归纳法,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总结归纳法:举例说明如下:(刑法罪名)

  目前《刑法》罪名有483个,今天给大家介绍比较的容易出现错误的两个罪名,同时也是考试的重点罪名。

  比如: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其一: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其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这两种罪名从定义看,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有一些相同之处,但是我们做题的时要快速分析,小编今天从两者间的主体不同来分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依法从事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所以我们在做题时首当其冲的就是分析题干中的主体是谁,这样,我们就可以轻松快速的把罪名选对。

  刑法罪名中还有比如抢劫罪和抢夺罪,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放火罪和失火罪,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等,大家可以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等去总结分析,最后归纳在一起学习。最新的刑法已经进行了第十一次的修正,于2021年3月1日施行,大家务必认真对待,争取考出高分,顺利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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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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