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民法典》实质性修改要点(继承编)由北京人事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公考常识累积,常识累积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第六编“继承”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
要点一:增加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继承规则。
要点二:完善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要点三: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即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
要点四: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
要点五:修改遗嘱效力规则,删除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要点六: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要点七: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要点八:明确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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