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三)由北京教师招聘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房山区教委招聘公告,房山教委技术人员招聘,技术人员招聘的内容请关注教师资格考试网/北京教师招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北京教师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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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京籍2018-2020年、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17个单位,30个岗位,拟招聘37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年龄条件。博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硕士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三)学历及其他条件。(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报考岗位本科学历要求是非定向和委培的全日制统招(与房山教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首师大2020年毕业生除外)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统招并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2)非北京生源要求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相应学位并正常派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统招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的引进条件。(3)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条件中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可参加报考。报考人员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9月7日上午9:00-9月8日上午11: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9月9日上午11:00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的考生请个人登录(注册)“钉钉”软件,并用“钉钉”软件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按照要求填写考核确认单,于9月9日下午3:00前完成考核确认。
(二)考试安排
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通过网络平台组织线上业务考核和面试,业务考核和面试一体进行。业务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分100分,60分合格。依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比例1:1确定拟聘用人员,择优录用,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线上考核后、考察及体检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保证清晰和完整,并按照如下顺序打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
1.房山区教委2020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若是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部门公章)。
3.应届生需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2018-2019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派遣证的复印件(派遣证复印件盖档案存档机构的章的可视为原件),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满足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要求,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5.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教委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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