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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剧《三十而已》不可不知的民法典知识,你get到了么?(2)

2020-08-14 13:14:4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微信领资料 ○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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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我”离婚了

  钟晓芹和陈屿决定离婚,关于房子归属的问题,钟晓芹想着房子是陈屿单位的集资房,首付也是陈屿婚前出的,房子与自己无关。陈屿认为虽然买房子时首付是自己出的,但每个月的按揭钟晓芹都有还,所以房子理应有钟晓芹的一半。最后双方商议,财产和房子一人一半,只是房本要年底才能拿到。财产分割的难题,又摆在了他们面前......

  【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请求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十而已》传递了“不妥协、不低头”的人生态度,更提醒我们要保持昂扬的斗志,不畏风浪,直面挑战。

  最重要的是要用好法律的武器,不管是二十不惑,还是三十而已,

  《民法典》守护着每一个年龄

  在“乘风破浪”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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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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