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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0-02-28 16:12:03 事业单位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北京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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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2003年在全国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全国八所优秀院校之一。2007年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00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之一。2015年成为首批试点北京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的三所高职院校之一。201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职业教育“走出去”首批试点项目学校。2017年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被确定为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是入选该项目3所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名单。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需求专业、学历、需求人数等信息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用人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应聘人员条件

  北京生源或符合进京落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用人计划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言行雅正,自尊自律,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较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bgy.org.cn/)中发布。

  2.报名

  自该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16时止(过时请勿再向邮箱发简历),简历(使用我单位固定的“应聘人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可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专业+性别+学历+应届/社会在职+户口所在地+姓名”。

  3.面试、试讲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参加面试和试讲环节。面试时须提供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此外,应届毕业生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以上证明材料审查后退回原件,复印件概不退回。

  教师岗: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按面试人员1:3比例进入试讲环节。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心理健康、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熟悉程度等。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试讲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

  面试、试讲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按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权重合计形成综合成绩,并由面试工作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按照1:1比例进入实习环节。

  面试、试讲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4.实习

  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1至2周的实习,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实习。

  5.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本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及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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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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