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使用方法、流程(4)由北京医疗卫生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护士,护士电子化注册,使用方法的内容请关注医疗卫生考试网/北京医疗卫生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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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业务申请
护士个人办理业务,必须按要求在护士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
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首次注册: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并需具备护士条列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细操作流程请查看:护士首次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图解)
*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延续注册。
详细操作流程请查看:护士电子化延续注册操作流程(图解)
*注销注册: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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