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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网:考试作弊触犯刑法!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2019-11-07 11:12:17 北京人事考试网 //bj.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20考研工作已经紧张的开展了,但是在紧张备考的同时,小伙伴们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想要舞弊,教育部在2018年就发布了关于舞弊的相关公告,而且舞弊将会触犯刑法,大家一定要诚信备考吖!祝成功!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教育部召开会议部署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举行。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召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考试安全工作。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制度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确保2019年研招考试安全平稳。会议强调,对于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考试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绝不姑息。对于涉考违法犯罪,将坚决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地高校招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点负责同志及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同时,考试舞弊还将触犯刑法,大家千万要诚信备考,不要以身试法!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编辑: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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