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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师招聘109名公告(3)

2019-05-16 16:06:49 北京教师招聘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北京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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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报考城区(街道)幼儿园、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岗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具体选岗时间、地点及岗位设置将于选岗3个工作日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笔试面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到职教中心、城区(街道)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岗位的人员,须在《一览表》中要求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关系须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转聘、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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