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招警考试

您当前位置:北京人事考试网 > 北京公安招警考试 > 招考信息 > 2019广东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公

2019广东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公告

2019-04-04 08:49:58 北京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北京人事考试网

  2019广东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公告由北京公安招警网提供:更多关于2019,广东,人民法院,招聘的内容请关注北京公安招警网/招警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公安招警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点击查看:招警考试辅导课程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职位包括2名书记员、1名法官助理和1名财务人员。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珠海市合同制职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愿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身体健康。

  6.具有珠海市户籍。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邮寄报名的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寄至本院。

  现场报名及邮寄地点: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人事监察办公室(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18号6单元);联系电话:2998578,2998529。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签名,附件2);

  (2)报考者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报名的仅需提供复印件,面试前审核原件);

  (3)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1份复印件,可放宽至考察前提交);

  (4)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上贴1张)。

  2.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有关事项于考试前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hqcourt.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照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1.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仅报考书记员职位人员参加)。应聘书记员职位的,须在笔试前参加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通过对照书面材料打字10分钟来考核,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不计算分数,达到每分钟录入70字以上且正确率为90%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侧重考察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评。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人事有关部门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99859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公安招警考试信息汇总|备考咨询

  面授课程--招警笔试面授课程|招警面试面授课程

  在线课程--招警笔试在线课程|招警面试在线课程

  图书教材--招警笔试图书教材|招警面试图书教材

  华图在线APP--全年模考|30W+题库|看视频 刷题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