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由北京公安招警网提供:更多关于2019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考,政策的内容请关注北京公安招警网/招警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公安招警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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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招考对象
1、问:今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8届或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6、2017、2018、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本市2018年退役士兵。
2、 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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