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办公厅面试公告(2)由北京人事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2019国考面试公告,国考面试公告,中央办公厅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五、体检
所有面试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在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阶段完成,由招录单位安排在人社部、卫计委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等额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根据上述原则递补考察人选。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联系电话:010-6309421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中央办公厅人事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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