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办法由北京教师招聘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办法,教师资格认定的内容请关注教师资格考试网/北京教师招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北京教师考试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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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遗失是指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缺失。
一、受理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东公街9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系。
二、提交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1份(样表需下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2份(样表需下载,须为打印件,双面打印)。
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样表需下载)一份。
三、受理时间
补发的时间与每年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时间相同,一年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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