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每日一练(8.3)由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北京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每日一练的内容请关注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北京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1.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8周岁
B.16周岁
C.14周岁
D.12周岁
2.《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______。体
>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A.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B.有利于保障公民实现基本政治权利
C. 体现了既惩治罪犯又保护人权的法治精神
D.有利于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3.某国驻华外交官参与了一起走私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 )。
A.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B.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
C.由该国司法机关解决
D.由我国司法机关同该国驻华使馆协商解决
4.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A.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B.当事人的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母亲,法院法医鉴定员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5.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1.答案:C
解析: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本题选C
2.答案:AC
解析: 一方面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进刑事诉讼法,这不仅是我国刑事法治发展的重大成就,也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里程碑。因此本题选AC。
3.答案: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并非不构成犯罪,而是犯了罪不交付我国法院审判,他们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方式:(1)要求派遣国召回;(2)建议派遣国依法处理;(3)对罪行严重的,由我国政府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A
解析: >回避制度的关键信息为“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A项中当事人的同学只是住在法院隔壁,并不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定义条件;B项中的哥哥、C项中的母亲以及D项中的父亲都参与了刑事案件,且与当事人有着亲属关系,需要回避。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5.答案:B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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