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之行政行为部分由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2018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事业单位考试,北京事业单位考的内容请关注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如有问题也可点击联系各校区。
1.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
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
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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