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由北京公安招警网提供:更多关于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内容请关注北京公安招警网/招警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公安招警培训咨询电话:400-010-1568。
点击查看:招警考试辅导课程
1.概念与特征
本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组织,是指策划指挥、劝说动员、串联拉拢他人偷越国(边)境。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也属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者既可以只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自己并不偷越,也可以组织他人与自己共同偷越国(边)境。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营利目的不是本罪的主观要件。
2.处罚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18条的规定处罚。在犯本罪的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公安招警考试信息汇总|备考咨询
华图在线APP--全年模考|30W+题库|看视频 刷题
(编辑:admin)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