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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人民法院

2017-09-08 14:44:44 北京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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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性质。宪法第 12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审判权必须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审判活动。

  2.任务,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通过全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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