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重难点突破: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职权区由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宪法难点,职权区分的内容请关注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或关注北京华图微信公众号(bjhuatu),如有问题也可点击联系各校区。
宪法重难点突破(1):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职权区分
一、立法权:
全国人大:宪法的修改和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的解释、监督和提议修改
宪法的修改程序:全国人大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全国人大: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基本法律。法律解释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行政法规
注意:只能撤销不能改变;既可以撤销也可以改变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
1、省级建制 与 区域划分:全国人大与国务院
2、战争与和平与部分地区紧急状态、全国或个别省紧急状态:全国人大与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3、再除去一个五年计划和国家预算
4、其他都是全国人大的权限
三、监督权
1、全国人大直接选举产生
2、国务院总理的产生: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
3、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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