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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不当得利例题解析

2015-08-06 15:18:5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微信领资料 ○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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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一)概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财产总额增加。

  (2)他方受损失。损失,是指因为一定的法律事实,致财产利益减少或丧失。如果有人受益但无人受损,则不构成不当得利。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须是他方的损失由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中的“不当”,就是指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因此,一方获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应当返还给当事人。

  二、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

  不当得利成立后,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练习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A.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答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A项中没有人受损,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B项属于违约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C项不属于合法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甲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超市遭受损失,构成不当得利,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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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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