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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现行国家公务员职级如何划分?

2014-10-09 10:04:00 北京人事考试网 //bj.huatu.com/ 文章来源: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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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以下是具体划分:
 
  中国公务员的职级划分如下:
 
  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其中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中国政府官员级别划分如下:
 
  1.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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